騙徒假文件借貸 財務公司錯代還債入稟追討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5/19 15:02

最後更新: 2016/05/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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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輯的騙徒疑透過公司註冊處,以假文件假扮為永和隆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向亨運財務有限公司借貸200萬。騙徒其後再向安泰亞洲有限公司借貸,並以公司持有德輔道西物業作抵押,獲得2500萬按揭貸款,安泰亞洲按指示並將其中213萬作為歸還亨運財務欠款之用,餘下逾2200萬則以3張支票存入永和隆的銀行戶口,惟其後安泰亞洲接獲永和隆律師行通知,指該名騙徒與其公司無關,並得知該騙徒向公司註冊處呈交假文件,已報警求助,並建議安泰亞洲報警。安泰亞洲遂入稟高院,要求亨運歸還所獲得的款項。


原告安泰亞洲有限公司,答辯人為亨運財務有限公司。原告指於錯誤情況下存入款項予答辯人戶口,曾透過律師要求答辯人歸還款項,惟對方一直拒絕歸還,遂入稟要求取回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