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水跌倒腦受創 女文員索償敗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5/19 20:10

最後更新: 2016/05/1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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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女文員黎佩玲於2010年在西貢海面酒後滑水,不慎跌倒撞傷頭部,其後入稟向船主何志強及船長袁傑豪索償900萬元。船主原已承認責任,惟法官昨頒下判詞指,滑水本來就是帶有風險的運動,難以裁定船長的疏忽引致是次意外,加上專家證人亦指酒精可能影響人的肌肉控制能力及反應能力,故認為船長毋須負責。

基於上述裁決,法官亦認為船主不應就此承擔賠償,基於船主早已承認責任,故予以原告及被告雙方再作商討之機會,倘船主需賠償,金額將為近6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