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聘免遣返聲請人士裝修 判囚2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02 16:25 最後更新: 2016/06/02 16:25 分享: 分享: 熱門 林明禎 超市大搜查 破·地獄 名校專區 糖尿病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聖誕好去處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一名59歲男子今年3月涉嫌聘請免遣返聲請人士在屯門一間村屋進行裝修工程,上月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僱用不不可合法受僱人士的控罪,判囚2個月;而該名持「行街紙」的48歲巴基斯坦籍黑工則於昨日被判囚15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