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創科生活基金」申請上限500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07 19:09

最後更新: 2016/06/07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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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特首梁振英早前在《施政報告》宣布預留5億元,成立「創科生活基金」,創科局就基金的設立向立法會提出具體建議。創科局建議,基金將由政府全資擁有和營運,預計5億元的非經常性撥款可支持基金運作5年,主要用作資助成功申請的機構推行現時沒有在市場上推出,又或在商業上未必有利可圖,但能惠及市民大眾或特定社群的創科項目,並由學者、專業人士、業界代表及相關政府部門代表等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會定期召開會議,審核合資格的申請。

基金一般只接受非政府機構、非牟利機構、專業團體、商會及公共機構的申請。而申請機構必須證明有能力在12個月內完成有關項目的開發,並營運項目最少2年;基金資助期內,項目不得賺取利潤或以賺取利潤為目的;項目必須涉及創新科技的應用,成果可以是流動應用程式、產品、服務或軟件等;項目必須主要在香港推行。

申請成功的機構可獲資助金額的上限,為項目合資格開支的90%或500萬元,以較低款額為準。創科局亦計劃在基金推行兩年後進行檢討,以考慮是否需要就基金的運作模式或其他細節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