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誘惑 美容師知法犯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16 00:06

最後更新: 2016/06/16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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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會的調查發現,有個別美容中心於網頁中表明,水光槍程序由「治療師」主理。美容業界工會表示,在受壓及金錢誘因下,有美容師知法犯法,也以水光槍為消費者注射針劑。有醫生批評水光槍服務零監管。

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指,大部分業界人士不知道「水光槍」必須由註冊醫生注射。即使知情,有業界人士礙於上司的壓力及金錢誘因而「知法犯法」,以美容師身份為客人注射「水光槍」。

但本身是皮膚科醫生的醫學會會史泰祖指出,水光槍涉及注射屬醫療行為,一定要由醫生進行,否則已涉無牌行醫,根本毋須爭議。他又稱,本港醫學界對於水光槍,無論安全度、成份、效用都不清楚,一般醫生都不會打。 

香港西醫工會幹事任俊彥批評,「水光槍」服務現處於零監管狀態,是否能夠達到美容院所宣傳的功效為未知之數,消費者需承受的副作用「千變萬化」。

 

 

撰文 : 章淑廉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