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利導師謝安琪認收回佣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20 16:51

最後更新: 2016/06/2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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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利琴行旗下通利音樂基金有限公司小提琴導師涉收受樂器公司逾1,600元回佣,以推薦學生光顧該樂器公司購買小提琴,小提琴導師今承認一項代理人受收利益罪,獲准保釋候判。

案情指,涉案被告謝安琪(30歲)於案發期間,受聘於通利音樂基金有限公司,任職小提琴導師,她於2013年10月向一名有意購買小提琴的學生推介俊文樂器,並指若她向俊文樂器表示由被告介紹,可享折扣。

同年11月2日,該學生向俊文樂器以優惠價3,853元購入一個原價4,000元的小提琴後,被告收到俊文樂器以支票方式存進其帳戶的1,637元。通利音樂確認,旗下導師不得向現有學生推薦其他樂器供應商,若成功推薦學生光顧通利琴行,則可獲佣金。

被告昨承認一項代理人受收利益罪,求情指願將所得回佣賠償予通利,而她於案發後並沒有遭通利辭退,去年更獲頒長期服務獎。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