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圍標案 被告稱冒生命危險揭發本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24 15:57
最後更新: 2016/06/24 15:59
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工程圍標案,工程公司前東主被告丘瑞田(58歲)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候判,涉賄款近4,600萬元,原定今日判刑,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冒生命危險挺身而出揭發案件,由於代表律師今午須趕往日本參與學術交流會,案件押後7月14日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被還押。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查錫我求情指,被告為裝修判頭,主要為第三、四判頭,月入1.5萬元,他向廉署舉報後,只能擔任散工,收入減半。被告又有腰痛及前列腺腫大等問題,更因本案壓力而失眠,須向精神科求診。
辯方又指,案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除了居住村屋人士外,圍標幾乎對每一人均有影響。被告於案件的角色不大,他當初以為工程費用僅約數百萬元,他亦只收取數萬元介紹費,其後他看到有人因圍標而企圖跳橋,才得知工程費高達2億元,遂良心發現,覺得不應該幫圍標集團剝削小業主,遂舉報案件。
代表律師承認,被告向廉署舉報案件的另一目的想討回介紹費。辯方又形容被告舉報案件所冒風險非常之大,包括生命危險,但他考慮之後仍決定挺身而出。
辯方呈上逾100封求情信,撰寫者包括一名明報偵查記者,對方指因被告向其透露圍標細節,才令其報道更加深入,引起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