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放蛇記 蘋果、時昌迷你倉點違規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27 22:57

最後更新: 2016/06/28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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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中間的為華廈工業大廈。(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迷你倉消防隱患有多普遍、多嚴重?《經濟日報》透過土地註冊處紀錄,調查全港52個用作迷你倉用途的工廈單位,結果發現有18個有屋宇署發出的違規令,主要涉及僭建及消防安全問題,分佈於鰂魚涌、觀塘、葵涌、荔枝角、田灣等地。

單是鰂魚涌華廈工業大廈就有最少3個用作迷你倉的單位有修葺令,分布於2A、3A及16C,涉及時昌與蘋果倉,問題包括更換耐火能力不足的門、於樓梯圍牆開鑿通道加捲閘及安裝通風口。全部由屋宇署在2012年1月5日向業主發出。

2A單位是蘋果迷你倉,違規項目最多,包括:「將入口的批准門更換了一道耐火能力未達標準的門」、「在2樓樓梯圍牆開鑿通道、並安裝了一道捲閘」,以及「在2樓樓梯開鑿了通風口」。

《經濟日報》記者以潛在租戶身份到2A蘋果迷你倉視察,大門是玻璃門,與大廈其他單位的木製防火門明顯有異。甫進門是接待處,左轉是通往各迷你倉的主要通道,以鐵板分隔成逾200個迷你倉,大部分小倉都有門鎖,頂部以鐵網架覆蓋。

店內張貼的平面圖可見,整間店舖只有3個位置放有減火筒,包括正門、正門左手邊的小巷,以及後門附近。被問到租用時可否放油漆及電池等物品時,職員回應不可放油漆,再被追問可否存放手機配件及電池等,職員點頭「嗯」了一聲。

工廈2樓的蘋果迷你倉大門亦屬未符耐火能力的標準。(經濟日報記者鄧穎琳攝)

曾任職消防員的消防顧問梁錦得說,在樓梯開鑿通道屬於非法改建,屬嚴重違法,通道未必有足夠的防火分隔及耐火能力,一旦發生火警,對逃生者有危險。協昌消防顧問工程公司業務經理黃偉焯說,玻璃門亦有抗火能力,惟單靠照片難以判斷是否合乎屋字署準則。

至於3A及16C單位,租戶均為「時昌迷你倉」,查冊顯示,同被屋宇署指「將入口的批准門更換了一道耐火能力未達標準的門」。3樓的時昌迷你倉門外是金屬門。

工廈16樓的時昌迷你倉未符耐火能力標準的門。(經濟日報記者鄧穎琳攝)

時昌職員帶記者到2樓及3樓的迷你倉參觀,兩層均以鐵板分隔成多個小倉,每倉同設有門鎖,頂部也以鐵網架分隔鄰倉。

記者稱,家人任裝修行業,或會用作存放油漆,時昌職員說︰「油漆應無問題」,但天拿水及會爆炸氣體就不可以,強調火警前已不容許;至於可否用作儲存手機電池,職員說無問題,更笑稱「無X光機檢查客人放甚麼」,客人可自行決定存放甚麼。

黃偉焯指,單從照片中已看到時昌迷你倉3A單位的「不鏽鋼閘」不符耐火標準,「一般耐火能力達標的門四邊都會有鋁框,但時昌迷你倉的門明顯沒有」。

工廈3樓A的時昌迷你倉未符耐火能力標準的門。(經濟日報記者鄧穎琳攝)

他又說,更換耐火能力未達標準的大門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他解釋,屋宇署一般要求工廈單位的大門具兩小時的耐火能力,而大門作用是形成抗火間隔,一旦耐火能力未達標準,即等於破壞區域抗火能力,容易令火勢蔓延,並波及至原本不應牽涉的地方。

《經濟日報》致電蘋果迷你倉及時昌迷你倉,惟兩間公司的職員均指「不清楚事件,要先向有關同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