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險失46萬財物 名人中招教你如何防家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29 20:24

最後更新: 2016/06/3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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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防夜防,家賊難防。藝人張栢芝位於中環地利根德里的寓所,疑遭印傭偷竊16件首飾和手袋等物件,價值逾46萬元,包括價值10萬元的紫色名牌手袋。名人遭家傭偷竊的事件屢發生,TOPick綜合部分個案,給各位外傭僱主5大防盜啟示。

1. 外傭離開時宜檢查帶走物件

張栢芝聘用的印傭Rospeni(30歲),被控於今年2月至3月偷竊張栢芝的財物,但直至昨日(28日)印傭約滿離開時,張栢芝的助理檢查其行李,始發現被盜物件。

2. 定期留意家傭房間

今年1月,莎莎國際主席郭少明的太太郭羅桂珍,由秘書陪同巡查家中34歲菲藉女傭的房間,發現61件屬於自己的衣飾財物,共值約5萬元,女傭承認盜竊罪,判監兩個月。

61件被盜的衣飾財物包括,一個Paul Smith手袋、一個Gucci手袋、一個Prada背囊、26件衫、2條短褲、6件恤衫、12對襪、3個胸圍、4把雨傘、一盒髮泥、一塊化妝鏡及3個外置叉電器。

3. 財物不翼而飛要查清楚

今年3月,藝人薛家燕決定解僱聘用2個月的工人時,發現約值約8萬元的珠寶不翼而飛。她說:

想戴珠寶搵唔到先至發現唔見,唔知係咪自己搵唔到。工人話趕住走,我話搵唔到珠寶唔走得,否則我就報警。

工人向她指自己急於離港,薛懷疑是家傭所為,要求弄清所失珠寶的去向才讓她離港。

藝人薛家燕早前懷疑外傭偷了家中8萬元珠寶,堅拒讓她離港要查明真相。(經濟日報圖片)

4. 小心家傭合謀

部份家庭聘用多於一個家傭,但亦要小心家傭會合謀盜竊財物。2009年11月,大生銀行後人馬清揚夫婦,被3名菲傭偷去女僱主錢慧儀150件衣物,包括偷去79件童裝衫、46條童裝褲、1條童裝裙、15對童裝鞋、兩個背包、3件外套及兩條裙,價值逾3萬元,3名菲傭各被判監3個月。

事件亦反映,失竊物品種類不止現金、珠寶,即使是童裝裙、童裝鞋亦可能成為目標。

5. 勿放太多貴重財物在家中

2015年11月,前藝人施念慈揭發29歲菲傭涉嫌偷竊價值60萬元珠寶首飾典當套現;05年名作家林燕妮亦發現,菲傭在受聘3年內,偷竊了大批名錶、鑽戒及金幣等總值逾100萬元。兩事件反映切勿置放大量財物在家中,否則易引起貪念,造成損失。

名作家林燕妮05年揭發家中百萬首飾財物被外傭盜取。(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其他名人家傭盜竊事件:

  • 2006年8月:張學友的菲傭被指在淺水灣道舊居,偷取張的私人信件及3張照片,被判入獄半年,上訴獲減刑三個月。
  • 2005年12月:創作人林超榮撰文指家傭偷去他與成龍的合照。
  • 2005年12月:陳方安生堂妹方幸生兩名菲傭在受聘期間合共偷取70萬元款項,各判囚20個月。
  • 2005年7月:譚詠麟的紅顏知己朱詠婷在家中發生連串失竊,損失1.7萬現金,菲傭被判監6個月。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表示,當傭工合約期滿離開僱主寓所時,時有發生傭工被揭發涉偷竊事件。張指僱主有權檢查傭工行李,而傭工有責任於離開寓所時,向僱主展示帶走的行李,以免雙方發生爭拗。

張指,時有發生傭工「執多咗」情況,他指有時傭時未必有心只是「攞多咗」。至於平日若僱主懷疑傭工涉及偷竊,張指僱主亦可要求搜查傭工物品,若傭工拒絕,而僱主有合理懷疑的話,可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