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賂批信貸 東亞前高層及譚伯榮脫罪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30 11:35 最後更新: 2016/06/30 11:38 分享: 分享: 熱門 九龍城寨之圍城 超市大搜查 郭晉安 新手爸媽 逆天奇案2 癌症殺手 名校專區 高才通 到校服務 會員有獎 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42歲)涉收受物業投資者譚伯榮(67歲)55萬元保時捷跑車折扣及赤柱富貴海灣免費住宿等賄賂,以建議銀行批出逾13億元信貸融通案。 法官今裁定劉有為、譚伯榮與嘉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成業共1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罪名不成立,惟譚伯榮的侄兒譚曉杰則串謀揑改帳目罪成。 法官今裁決時指,鑑於劉有為與譚伯榮之間的交情及兩人的品格,故不認為兩人之間有行賄及受賄的元素。而控方亦未能證明陳有份參與揑改帳目,故除譚曉杰外,其餘3人所有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