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會降低海外醫生門檻?當局:權限仍於醫委會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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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07/03 16:00

最後更新: 2016/07/0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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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立法會周三再議《醫生註冊條例》,就改革醫委會後放寬海外醫生來港之說,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引述媒體所言,海外醫生只來自歐美地區,而食衞局長高永文曾說有限度註冊不適用於內地醫生來港執業,擔心日後難擔保會無內地醫生來港。

食衞局醫療規劃及發展統籌處處長孫玉菡直言,修例不會降低海外醫生來港執業的要求,如免試行醫需再另行修例,強調現時有限度註冊制度行之有效,海外醫生來港執業,都要過兩個關卡,一是醫管局徵詢部門缺人手,而就每一個海外醫生申請都要上交醫委會。

他重申,港府提出只是於現行制度下「改下彈性」,將一年註冊期延長至3年,權限仍然於醫委會手上:「唔應該分醫生來自邊度,因為我地有客觀要求,宜家(提倡)醫委會是最多可以批3年,如果醫委會覺得唔可以,有權可以批一年。」

對於梁家騮提出,透過行政手段簡化醫委會秘書處,處理醫療投訴程序。孫玉菡認為與秘書處人手無關,處理醫療投訴個案,亦需考慮對方呈交文件的時間。

他又強調,諮詢港府、立法會及醫委會三方法律顧問後,現行醫生註冊條例後,都只允許醫委會轄下開一個初級偵訊委員會:「樽頸位是因為得一條龍,現在就是想扭鬆這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