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前經理涉收270萬人仔賄款被控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05 15:59

最後更新: 2016/07/0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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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交通銀行香港分行前客戶經理涉嫌收受2名客戶約270萬人民幣賄款,以協助處理他們控制或與其有聯繫的多間公司的銀行帳戶,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訴2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本周四(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控罪指,被告曾偉志(49歲)為交通銀行香港分行前客戶經理,被指於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收受一名客戶約200萬人民幣賄款,以協助處理跟該名客戶及其相關公司帳戶的報酬;曾偉志於2012年至2014年又涉嫌收受另一名客戶約70萬人民幣賄款,作為處理由該客戶控制或與其有聯繫的多間公司在交通銀行香港分行的帳戶的報酬,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暫獲准保釋,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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