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前經理涉收賄轉介區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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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07/07 11:47

最後更新: 2016/07/0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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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相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前客戶經理涉收受兩名客戶共約270萬元人民幣賄款,以處理多間與他們控制或有聯繫的公司於該銀行的帳戶。被告曾偉志(49歲)被廉政公署控告兩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案件今日提堂,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處理,押後至本月26日於區域法院答辯。被告獲准以3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離港。

兩項控罪指被告涉於2010年10月1日至2014年1月9日期間,分別與兩名客戶串謀,從兩名客戶分別接受約200萬及70萬元人民幣賄款,作為處理多間由該兩名客戶控制或與其有聯繫的公司,在交通銀行香港分行的帳戶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