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澄清內地器官捐贈法規制度不適用於香港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10 22:31

最後更新: 2016/07/1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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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網民於facebook謠傳,內地已經港澳台納入「人體器官分配系統」,呼籲港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行動,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回應指,內地的器官捐贈法規及分配制度並不適用於香港,又強調本港未有跟境外醫療機構分享遺體捐贈器官的機制。

發言人表示,病人逝世後所捐出的器官,原則上只捐贈予正在輪候器官移植的本港病人,除非本港無合適的器官受贈者,醫管局才會按情況考慮將器官轉贈予其他地區的病人,如今年1月醫管局便曾酌情批准一個遺體肝臟移送台灣移植予一名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