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被接管 合夥人申司法覆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13 17:03

最後更新: 2016/07/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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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於本年4月宣布接管被指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的何伯華律師行,律師行資深合伙人何伯華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律師會錯誤引用《法律執業者條例》接管律師行,要求推翻上述決定。

申請人何伯華,答辯人香港律師會。申請人於入稟狀中指,香港律師會於自去年9月開始就何伯華律師行涉違反多項律師規則一事與其交涉,要求律師行交出帳目文件。直至4月14日,律師會錯誤地詮釋《法律執業者條例》,在並無足夠證據下,裁定何伯華律師行違反律師帳目規則、會計師報告規則及律師(專業彌償)規則,從而委託希仕廷律師行接管何伯華律師行。

申請人認為律師會在未有足夠證據下,無權作出上述介入決定,而律師會又提早於7月31日的期限前採取行動,有違申請人的合理期望,故要求法庭推翻上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