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被控誹謗罰款23萬 原告被告均上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20 16:00

最後更新: 2016/07/20 18:05

分享:

分享: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兩人前年被指於2011年,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及該校家長發放電郵及文件,內容涉誹謗校內一對龍鳳胎學生盧冠中及盧亮臻作弊,龍鳳胎的父親盧光漢皆子女控陳茂波夫婦誹謗,夫婦二人前年被陪審團裁定誹謗罪成,被判罰款23萬元,並需支付整個審訊的六成訟費。

惟陪審團於裁決中裁定其中兩封電郵不涉惡意,法官早前亦裁定該兩封電郵可獲受約制特權保障免責,原告及被告兩方均對裁決作出上訴,上訴庭今審理雙方上訴。

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陳詞時指,除非被告一方能證明他們散播有關謠言的對象全是有利害關係的人,或一些可對事件作出處理的權威,例如校長,否則被告不應享有特權。麥又指,法官審理被告是否享有特權時,認為被告與收件人有共同利害關係,但麥認為法官採納的定義過廣。

而陳茂波一方的陳詞將於明天展開,陳將就陪審團的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