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底警破3賣淫場所 老闆娘判囚20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21 17:27

最後更新: 2016/07/2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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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警員於2013年成功滲入油麻地賣淫場所,蒐證後一舉拘捕多人,包括老闆娘及馬伕在內的10人早前承認經營賣淫場所等罪,另外兩人不認罪後遭裁定罪成,案件今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相關賣淫場所的營運非常有系統,且涉及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妓女等,最終判老闆娘及一名男管理人各入獄20個月,其餘被告則分別判處緩刑、入獄3至12個月不等。

辯方早前求情指,管理3個賣淫場所的老闆娘尹華麗(44歲),早年持單程證來港,並曾任職地產經紀,但因政府實施印花稅,導致地產市場萎縮,被告轉為經營色情場所。

案情顯示,首被告尹華麗共管理3個油麻地賣淫場所,臥底警員13年8月成功獲尹聘用為拉客,期間有人教導他賣淫場所如何運作等。而相關賣淫場所約有15名妓女工作,於13年8月至12月期間接客最少6,000次,營業額逾1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