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要求法庭聲明確認書不合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25 16:09

最後更新: 2016/07/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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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和副主席陳德章,今早就不滿選舉管理委員會在今屆立法會提名期間,要求報名的參選人簽署確認擁護《基本法》等的確認書,故申請司法覆核。

梁天琦一方於入稟狀中指,根據《立法會條例》,選舉主任只有權確保參選人已簽妥表格及確認書,但無權核實參選人是否出於真誠而簽署有關確認書,選管會亦無權指示選舉主任在審批有關參選申請時,需確保參選人完全明白提名表格上聲明的法律要求。

入稟狀中又指,選管會上述做法是基於誤解《立法會條例》,故屬非法。梁要求法庭推翻選管會上述決定,並聲明有關確認書不合法,以及聲明選舉主任無權核實參選人是否真誠地簽署確認書。

今屆立法會已報名新界東候選人有林卓廷、容海恩、方國珊、葛珮帆、張超雄、李梓敬、范國威、侯志強、鄧家彪、陳克勤、梁天琦、梁國雄、陳志全及楊岳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