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今年有18宗選舉中個人資料被濫用投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29 13:22

最後更新: 2016/07/2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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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立法會選舉於今年9月舉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公署於今年上半年,接獲18宗關於選舉中個人資料被濫用或錯用的投訴;去年亦接獲115宗關於選舉的投訴,包括105宗與區議會選舉有關。

去年接獲的投訴中,主要是投訴人發現有資料未有於選民登記冊登記卻被使用,如沒有留下電話,但收到催促投票的訊息。

黃繼兒表示,公署早前已向參選人及選舉代理人發出指引,重點包括只可收集與選舉有關的資料,亦不可超乎適度,包括不能問及親戚個人資料,亦不能以不誠實手段取得資料,於選舉後應銷毀資料等。

他呼籲,參選人及選舉代理人將資料使用控制權,交予選民本身,使用時要解釋清楚,並且要取得擁有人同意。

另外,黃繼兒亦發現,公營機構洩露個人資料情況有增,將與政府部門再檢視有關保安措施、訓練與監管情況,認為最重要是當洩露事故發生時,要盡快減低對市民的損害。

黃繼兒表示洩露事件多數由黑客或個人疏忽引起,非系統性情況,有信心政府會繼續堅守保護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