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涉擲杯案 押後9月7日結案陳詞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8/09 13:57

最後更新: 2016/08/0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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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63歲)在前年7月行政長官答問會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黃毓民今完成自辯,決定不傳召辯方證人。黃在庭上表示結案陳詞將會有4、5萬字,須時準備,故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至選舉結束後再訊。裁判官遂押後至9月7日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預計須時兩天。

黃毓民自辯時指,控方刻意誤導法庭指他過往在立法會「掟蕉」等行為是針對個人,黃強調其行為是針對事件及整個政府,並非個人。

黃毓民為九龍西立法會候選,其餘包括吳文遠、何志光、毛孟靜、梁美芬、譚國僑、朱韶洪、黃碧雲、林依麗、蔣麗芸、關新偉、劉小麗、游蕙禎、李泳漢、狄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