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北者:我到南韓才知道有「人權」
發布時間: 2016/08/16 00:00
最後更新: 2016/08/16 16:09
一個人選擇逃離自己的國家,需要不少勇氣及決心。在北韓出生的心美華,多次目睹有人因有信仰,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槍決;哥哥因藏有聖經被關進收容所;亦有朋友因看韓劇被拉。她亦因身藏CD被拉進教導所,更定下要離開北韓的決心。最終她花了5年時間輾轉抵達韓國:「我去到南韓才知道『人權』(這個字),才發現自己的人權一直被侵害!」
45歲心美華於中朝邊境居住,有時收看到內地或海外電視節目,發現外面的世界比北韓好。她稱,在北韓沒有信仰自由,曾目睹軍人處決有信仰的人:「軍人在學校附近的運動場,綁着信神的人,在眾人面前槍決他們!」她亦認識一名17歲的年輕人,因偷看南韓電視劇而被人關進教導所。
有次她偷偷到中國探親後,回國時被發現身上帶着電腦及歌唱節目的CD,「這些物品都是政治敏感的」,結果她被關進監牢中,她恃著丈夫為軍人的緣故,初時以為只坐牢數天,結果是20多日,最終丈夫賄賂獄中士兵才讓她獲釋,「但那個士兵不斷向我要錢,我每晚也發噩夢,心臟跳得很快,最終跟丈夫商量後決定離開北韓。」
事實上,心的妹妹早已逃到南韓,故她對「脫北」並不陌生。跟丈夫商討後,丈夫須安頓好家人,故她率先離開。在2004年,她終於離開北韓。
心美華在坐火車離開北韓的途中,看到那名因看韓劇被抓的朋友,在教導所門外被綁起。心憶述,兩人四目交投但沒有說話,「那一幕令我難以忘記。」火車晚上駛到吉林省延邊州時,心美華看到四處燈火通明,突然感到一陣頭暈,「北韓晚上沒有燈火,想不到這裡晚上有那麼多燈光。」
隨後,她轉輾到越南、柬埔寨居住,直到09年才踏入南韓,當時才首次認識到「人權」二字,才知道她的人權一直被剝削:「原來人權是人的價值,要爭取才有,但在北韓的人,連人權也不知道... 他們自小被教導,北韓是最好的,沒有東西需要爭取。」
現為自由統一文化連帶講師的她,在各地分享她的經歷。她稱,在南韓有約3萬脫北者,不少人難以融入社區,有脫北者被公安捉到遣返北韓,結果3年來受嚴刑拷問,身上多處骨折及傷口,逃到南韓後,需不時進出醫院。被問到脫北後,居於北韓的家人會否有危險?她指每年都會打給家人,家人至今仍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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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都明學也是脫北者,是一名詩人。「在北韓每個人都可以有夢想,但不一定可做到」,小時候他立志當詩人,但長大後才發現,一個詩人要發表他的作品,須通過7個檢查單位審查。在北韓,並沒有出版自由。
眼見國家的人民悲哀,都明學亦只靠寫詩來抒發情感。他曾寫過兩首詩批評金氏政權,其中一首形容在金正日的統治下,北韓人生活困難,路上每人都背著沉重的包袱,沒有人自由地行走;另一首詩關於北韓召集軍人的制度,因為軍隊不夠人,不論多高多重,1隻眼睛瞎掉的、傷殘的都被徵召入伍,因軍方認為「反正他們只需要用一隻眼睛瞄準」,都明學:「我睇到都覺得可笑。」
他寫詩本身只為抒發感情,和作為詩人應記錄社會現實,不打算公開發表,想不到他私底下與交心朋友分享,希望得到心靈慰藉,卻被朋友「出賣」向政府告發,原來那名朋友是秘密情報要員。都被指控背叛國家,他原本還疑惑為何會被告發,軍官將「證據」—2首詩的相片拿出來,而那位朋友正是一名攝影師,那一剎他才知道被朋友出賣,他直言在北韓這國度,連這麼親密的朋友都信不過,背叛感令他曾想過要離開這世界。
因都一直不認罪,調查軍官扣禁他3年,又銬問他的親友,惟找不到他有同黨和確實謀反證據,為了完結事件,故終將罪名轉到告發他的朋友身上,讓他獲釋。
但他出獄不久獲告知政府想再抓他,「留下死,不留也死」,故決心脫北。他為了保護妻兒,脫北事前沒有通知妻兒,因為若被政府銬問,真正不知道的人才能保住性命,他經過鴨綠江到中國,花了6個月時間終於抵達南韓。
他離開兩個月後,他的妻子才發現丈夫失蹤主動報警,北韓政府因而相信妻兒確實不知情,北韓政府於他脫北後1年才知他在南韓,並放逐其妻兒到寒冷、荒蕪的長白山居住。幸而他後來幫忙妻兒逃跑,一家現已於南韓團聚。
二人早前來港出席北韓人權電影節,冀更多港人關心脫北者。都明學指,其他國家視脫北者為難民,但中國政府卻定為非法居留,冀透過民間輿論改變中國政府處理脫北者的政策,別將他們送返北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