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短期貨攤售魚乾含河豚毒素籲停止食用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8/24 20:28

最後更新: 2016/08/2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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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7歲男子本月19日在家中晚飯時進食河豚魚乾約3小時後,出現頭暈、咀邊及手指麻痺、噁心及嘔吐等病徵。食安中心證實有關產品含河豚毒素,呼籲市民立即停止食用。

食安中心發言人指,病人於本月16日在牛頭角道177至181號地下C號鋪的短期貨攤購買散裝的河豚魚乾,出現食物中毒徵狀後到聯合醫院急症室求診,經化驗後證實魚乾含河豚毒素,呼籲曾於本月16及17日在該貨攤購買有關產品的市民立即停止食用,如感不適應及早求醫。

當局仍在調查事件,又提醒業界,根據法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均須適合供人食用,否則最多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