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絕不容忍選舉中出現任何欺詐、威嚇或暴力情況

政治

發布時間: 2016/08/26 15:50

最後更新: 2016/08/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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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表聲明,指選管會須確保立法會選舉是在公開、誠實及公平的情況下進行。

發言人表示,香港選舉法例有明確和嚴謹的條文規管選舉中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任何藉賄賂、武力、脅迫手段或欺騙手段影響他人的候選人資格的行為,均屬舞弊行為。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施用或威脅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以誘使任何人參選或不參選,或退出競選。

發言人又指,香港一直有良好的選舉文化,選管會絕不容忍選舉中出現任何欺詐、威嚇或暴力的情況。任何人士若於選舉中遇到上述情況,應立即向執法機關舉報。選管會如接獲有關投訴會嚴正處理,轉介執法機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