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持行街紙非法勞工被判入獄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9/05 19:38

最後更新: 2016/09/0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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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入境處公布,2名持行街紙的尼泊爾籍及越南籍人士,於上周五(2日)及周六(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案情指,處方今年6月聯同警方進行「絕策」的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港九多處地點,當中一名32歲尼泊爾籍女子持行街紙,於佐敦一間越南餐廳被捕,及後調查發現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捕,案件仍於調查中。

另外,處方調查人員上周四(1日)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同樣拘捕一名於油塘一食肆內處理食物的59歲持行街紙越南籍女子,及後調查亦發現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2名被捕的非法勞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控非法入境本港後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令規限,未獲授權而留於香港工作,經審理後分別被判監禁22個月2星期及15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