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涉襲港母女 官指被告解釋矛盾牽強
發布時間: 2016/09/19 12:28
最後更新: 2016/09/19 12:44
內地婦涉於本年5月9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1期美心西餅門外襲擊一對港人母女,導致事主之一母親林月芬(55歲)跌倒後一度失去語言能力,其女兒劉君媚(28歲)擦傷,內地婦黃玉鳳(28歲)經審訊後,今日被裁定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罪成。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解釋矛盾牽強,證供不可信。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曾供稱衝向母女是想反拍劉,但在庭上改口供稱是為了阻止劉以手機拍攝她一家,證供矛盾。閉路電視顯示被告以遠高於途人的速度,全速衝向母女,明顯與被告的解釋不一致,認為被告的證供不可信。裁判官又指,被告誤會劉曾在新城市廣場第3期膝撞其1歲大女兒,重遇事主一家後又發生口角,故最大可能是因為被告憤怒而失控,衝向事主是為報復及阻止拍攝。
裁判官續指,兩名事主的證供在重要部分上脗合,加上閉路電視片段支持,顯示被告在新城市廣場第1期港鐵站閘外,兩手伸前衝向兩名事主,較年長的林月芬隨即向後倒下,裁判官稱過程是一氣呵成,縱使劉的手曾撥林的肩膀,但力度是不會很大,所以林向後倒下是由被告造成。
裁判官形容55歲的林月芬白髮蒼蒼,身形細小,被告手放前方,未有收步下衝向她及劉,必定知道會令兩人受不輕的傷,指被告的行為屬魯莽,導致林在發生本案後曾一度失去語言能力,步履不穩須用枴杖走路,腦科醫生直至幾個月後仍指林未能治癒。另被告再在無需要的情況下主動襲擊劉,裁定被告兩項襲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