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自行承保安排」知多些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9/30 00:02

最後更新: 2016/09/30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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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規定所有在道路上使用的車輛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但九巴購買第三者保險的安排及細節則與一般車輛不同,若賠償於指定範圍內,九巴會自行承保,若超出自行承保上限,則會由保險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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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聯會管治委員會委員黃國添指,九巴現時採用的是「自行承保安排」,即按法例規定向庫務署署長繳存200萬元後,可自行承擔其業務運作引致的第三者法律責任,另會購買保險以承擔超出自保上限的潛在法律責任。

黃國添稱自行承保安排是港英政府時代留下的政策,讓具規模及財力的機構較靈活處理保險問題,與直接購買第三者保險兩者的差異只是「由誰支付賠償金額」,不會影響意外受害者的索償程序、需時及金額。

不過,黃國添與管治委員會另一委員潘榮輝均認為,法定的200萬元繳存金額數十年沒調整,門檻太低,呼籲政府盡快檢討。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說,法例規定所有路面行駛的汽車,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最低保額1億元;即使事件最終判定車長的責任較大,保險公司亦會向受害人家屬賠償,然後再向車長及車主即九巴公司追討。至於索償金額,家屬可自行提出,保險公司會視乎死者的職業、家庭背景等因素決定是否合理。

撰文 : 劉雅艷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