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檢獲36隻活海龜 包括1隻瀕危玳瑁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9/30 23:34

最後更新: 2016/09/30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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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30日)在索罟灣魚類養殖區一個魚排檢獲36隻活海龜,包括35隻綠海龜及1隻玳瑁。漁護署今日接獲警方通知在魚排發現海龜後,即時派員到場調;檢獲所有海龜已送往香港海洋公園接受觀察,並由獸醫作詳細檢查。漁護署正跟進調查個案。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香港所有野生龜類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或出口、管有或控制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此外,所有海龜品種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任何人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2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發言人提醒市民必須遵守法例規定,切勿入口或出口來歷不明的瀕危物種或其製品。市民舉報涉嫌違規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