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置居今日起派表 教你避開申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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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10/13 14:43

最後更新: 2016/10/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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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國峰攝)

綠置居先導計劃首個項目景泰苑將於今日起派發申請表,有意申請的人士今早迫得位於樂富的房委會客務中心水泄不通,TOPick綜合了申請時7大注意事項,助你避過申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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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劃何時接受申請?

申請日期為今10月20日至11月2日,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2日晚上7時正。

2. 如何索取申請表?

在今日起至11月2日,市民可於以下地點的辦公時間內索取申請表及其他資料:

  • 房委會居屋銷售小組(下稱「居屋銷售小組」)(地址:九龍橫頭磡南道 3 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一層平台)(近港鐵樂富站 A 出口);
  • 房委會轄下各屋邨辦事處及租約事務管理處;
  • 房協轄下各屋邨辦事處;
  •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民政諮詢中心;
  • 深水埗房屋事務詢問處(九龍元州邨元州商場二樓平台)

市民亦可瀏覽 網站 獲得申請表。

3. 如何遞交申請表?

  • 居於公屋單位的申請者:於辦公時間內交到所屬屋邨辦事處/租約事務管理處 核實資格。屋邨辦事處/租約事務管理處會把經核實 的申請表及支票或銀行本票轉交居屋銷售小組;申請者亦可把經核實的申請表連同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郵寄或於辦公時間內送交居屋銷售小組。
  • 持有有效《綠表資格證明書》的申請者:連同《綠表資格證明書》正本,郵寄或於辦公時間內送交居屋銷售小組。
  • 持有由房屋署簽發有效《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連同《保證書》正本,於辦公時間內送交其現居部門宿舍所屬的屋邨辦事處/租約事務管理處。
  • 「長者租金津貼計劃」的受惠者:於辦公時間內送交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申請分組「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專責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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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請時遞交什麼文件?

  • 填妥的申請表正本
  • 繳付申請費港幣200元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
  • 值得注意的是如用以繳交申請費的支票/本票未能兑現將會被取消申請。若因郵資不足而導致延誤或被郵局退回的申請表亦不獲處理,申請者亦必須在支票或本票背面寫上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
  • 公屋住戶/定期暫准居住證持證人:不受入息及資產限制,因此無須填寫申請表第六部分入息及資產淨值,亦無須提交有關入息及資產淨值的證明文件
  • 申請者如屬《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仍受入息及資產限制,必須填報家庭總收入及家庭總資產淨值。如有需要,房委會於攪珠後會另行通知申請者提交證明文件。

(截圖自「出售綠表置居先導計劃單位 」申請須知)

5. 填寫申請表時有何注意事項?

  • 要使用黑色/藍色原子筆以中文正楷及英文大楷(如適用)填寫申請表
  • 如有刪改,請申請者及相關成員(如適用)在刪改處加簽
  • 切勿使用任何塗改物料(例如塗改液或改錯帶)塗改

6. 如何符合「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資格?

凡選擇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可獲提升選樓次序,但必須符合
及遵守下列規定﹕

  • 該名年長親人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 60 歲及須為公屋/《綠表資格證明書》內的家庭成員
  • 該名年長親人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亦必須精神上具有行為能力(如有需要,房委會可能要求該名年長親人提供最近的醫生證明文件),瞭解本申請各項文件及其所簽署的法律文件,包括樓宇買賣協議/轉讓契據等文件的內容和作用
  • 該名年長親人如屬已婚,其配偶亦須名列同一份申請表內,但如有文件證明他們已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
  • 申請者及該名年長親人須於簽署買賣協議時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諾願意一同在所購買的單位居住
  • 除因永久離開、去世或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其他體恤理由外,該名年長親人的名字日後不得從房屋署持有的業主紀錄中刪除

7.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已年滿18歲
  • 所有名列公屋租約/定期暫准居住證/《綠表資格證明書》內的家庭成員必須同時名列於申請表內
  • 申請者及/或名列於申請表第一部分的家庭成員由遞交申請表直至簽署購買綠置居單位的買賣協議當日均須符合申請資格。如被發現不符合申請資格,有關申請會被即時取消
  • 任何人士只能名列於一份本銷售計劃的申請表內,已婚人士的配偶須名列同一份申請表,但如有文件證明他們已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 夫婦分開名列於兩份申請表,亦作重複申請論,將一律作廢,已繳交的申請費不會獲得退還。
  • 申請者及任何名列於申請表第一部分的家庭成員均無接受居屋、居屋第二市場等的房屋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