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投資策略」將於明年4月1日推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14 19:07

最後更新: 2016/10/14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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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歡迎政府刊憲,訂明《2016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將於2017年4月1日生效,亦即「預設投資策略」將於該日推出。 

「預設投資」是一個現成及設有收費上限的強積金投資方案。當修訂條例生效後,每個強積金計劃必須提供「預設投資」。沒有作出強積金投資選擇的計劃成員,其強積金會被安排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而所有計劃成員亦可隨時選擇透過「預設投資」進行投資。 

受託人將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向所有計劃成員寄發「預設投資成員通知書」,説明「預設投資」對其強積金帳戶的影響。 

積金局呼籲計劃成員確保受託人有其最新的聯絡地址,以適時收到受託人發出「預設投資」的重要資訊。如計劃成員不肯定自己有否作出強積金投資選擇,請即聯絡所屬受託人,查核自己的強積金投資指示。 

 另一方面,積金局和受託人正密鑼緊鼓籌備推出「預設投資」,主要工作包括積金局審批「預設投資」成分基金的申請和強積金計劃相關文件作出的修訂。而受託人則須提升其強積金的行政管理及電腦系統、修訂強積金計劃相關文件、運作程序及內部管控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