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真的很危險!
休閒消費
發布時間: 2016/10/19 17:25
最後更新: 2016/10/19 17:48
一個普通人,若遭遇不平但不能發聲反抗、平反、爭取,可能會成為鬱結;鬱結化解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喝一瓶好酒、吟一下心經、去一趟旅行,就算甚麼都不做,時間過了,苦沖開了便淡。
但是,一個精神殘疾的人被侵犯,基本上連反抗也不會,可依賴的就是法律,保障他們基本的人身安全。可惜,法律其實有很多漏洞,精神殘疾人士因為沒有出庭作供的能力, 就算有目擊証人拍下過程,也有相關物証,也不能檢控淫賊。
精神殘疾人士沒有溝通能力,不能表達自己是應該的,因為本身的殘疾而令到他們能不到保障,這是一個甚麼道理?就算有法例,荒謬的事情還是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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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禽獸竟會是院舍院長,且已經發生過非禮事件、院友墮樓,院舍仍然屹立, 老人院虐待老人等同類事,以為最安全的地方卻是最危險的地方。這不只是法律問題,還有整個社福界的問題、社會的資源問題、政府規管問題。
有些事情不能只一句「公道自在人心」就能解決,但無聲的吶喊,聽到的人又有幾多?
香港真的很危險,尤其當知道「裁判官認為梁振英老。實。」
文章獲南方舞廳授權轉載。
撰文 : 南方舞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