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被告於認人手續中閉目及拒站立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20 15:05

最後更新: 2016/10/2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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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案今續審。控方於庭上播出就事主於中區警署被掌摑一事的面對面認人手續片段,繼涉掌摑曾的疑犯於過程中瞇著眼睛後,另一名疑犯則坐在椅子上及閉目,曾健超則要求他站起來及眼望前方,但對方於主持認人的總督察傳達曾的要求後,仍然坐在椅子上及閉目。

曾其後認出對方為押解他的警員之一,即第6被告關嘉豪。片段又顯示,曾健超期間一度詢問主持認人的總督察謝旦生,疑犯為何不站起來,及繼續坐著且側臉。謝則解釋因疑犯並非自願參與認人,故警方不可強逼他,並舉例指正如錄取口供時,如疑犯不願意說,警方亦不能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