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曾健超淋的是厭惡性液體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25 12:41
最後更新: 2016/10/25 13:42
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今續審。曾健超昨供稱其向花槽下方所淋的液體為水,辯方今質疑指他何以肯定水樽內不是厭惡性液體,並問他有否飲過,曾則承認自己並沒有飲過樽內液體。
辯方又指,曾健超被抬往變電站途中,抬他的警員可能有所改變,因為曾當時重約165磅,且抬送過程歷時數分鐘。曾不同意,並指被抬途中如果警員有所改變,他會感受到。辯方其後指曾健超指被抬途中沒有換人是說謊,因他憎恨警察,想部份警察入罪,但曾否認。
辯方續指,曾健超於疑似被毆事件後,先後接觸到運送他到中區警署的司機警員、值日官、旅遊巴司機警員等,但他均沒有向它們投訴自己被毆,因他對被毆事件並無獨立記憶,曾健超指因他覺得相關警員並非作出投訴的適合對象。
曾健超又同意辯方指,毆打事件令他某程度上成為名人,但他否認他試圖藉相關名氣成為從政者,他承認自己其後曾參予今年的立法會選舉,及因公民黨不支持他於所選界別出選而退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