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中介公司收費超法例規定25倍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30 14:31

最後更新: 2016/10/3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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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攝)

有關注外傭團體發現,在現行法例下,中介公司只可收取相等於外傭首月薪金一成的中介費,即約430多元,但7成的受訪外傭超濫收費用,平均需支付11321元,為法定收費的25倍。團體批評當局漠視問題,要求加強監管中介公司。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於去年10月至今年6月期間,對68名在香港及澳門工作的菲律賓藉外傭進行深度訪京,並假扮以「剛終止合約,並正在求職」的身份向香港的僱傭中心求職。

(經濟日報記者攝)

聯會指,菲律賓當局已立例禁止當地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費,但有8成4受訪暫菲律賓外傭須支付1135美元的費用。而根據本港法例,中介公司只可收取不多於外傭首月薪金一成的中介費,即約400多元,但受訪的外傭卻平均支付11321元中介費,較法定的收費多25倍。

聯會又到10間本地外傭中介公司「放蛇」,發現全部10間中介公司都濫收費用,收費由3500元至8000元不等。

(經濟日報記者攝)

聯會指,根據勞工署的數字顯示,去年有102宗外傭被濫收中介費的投訴個案,當中9宗成功檢控;今年截至9月已有483宗投訴個案,當中5宗成功檢控。

聯會主席博嘉聲指,外傭因擔心會失去工作,沒力支付中介費及維持生計,故大都不敢指證中介公司。在缺乏收據及人證等情況下,導致檢控數字甚低。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現時相關條例的罰則過輕 最高罰款5萬元,若能將罰則提高至監禁層面,或有助阻嚇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