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明日大會上不會再為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

政治

發布時間: 2016/11/01 18:01

最後更新: 2016/11/0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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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不會於明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再為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又指根據議事規則第1條,兩人不得參與明日的會議。

梁君彥今午回覆游蕙禎早前的來信,游蕙禎認為,根據議事規則第18(2)條,議員可隨時提出宣誓,不須預告或主席批准。但梁君彥強調,該條文並沒有向主席施加一項責任,當有議員在會議上,無經預告提出宣誓要求時,主席須立即為有關議員監誓。

梁君彥又表示,根據基本法第72(2)條及議事規則第19(1)條,主席可決定立法會會議議程,他已於上月25日裁定,根據上述權力,押後為兩人監誓,直至原訟法庭就有關司法覆核申請作出裁決。

梁君彥認為,自上月25日至今,沒有任何重大發展足以令他改變上述決定,故他不會於明日立法會大會上,再為兩人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