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回應立會查UGL事件︰無須亦不應

政治

發布時間: 2016/11/02 19:55

最後更新: 2016/11/02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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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立法會今以通過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及的UGL事件,特首辦發聲明回應指,上一屆立法會已多次及充分討論有關事件,梁振英及特區政府亦已詳細回應;而上一屆立法會,已先後在2014年11月6日及同年11月21日,否決兩項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授權委任專責委員會調查有關事宜的動議。

特首辦聲明說,梁振英與UGL簽訂的離職協議,純粹是UGL與梁作出不競爭協議,確保梁振英在辭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後,不會接受其他競爭對手的聘任、另立公司與UGL競爭或進行挖角,以保障UGL作為收購方的利益,解釋這是常見的商業安排。

特首辦又指,UGL在2014年10月9日已發聲明,指出DTZ Holdings plc和Royal Bank of Scotland,均知悉該份協議,強調該協議並非「秘密合約」,不涉「秘密付款」;又表示該聲明公開確認梁振英在簽訂協議後,從來沒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務。

針對提出申請成立專責委員會進行調查的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質疑,梁振英有否依法申報有關收款,特首辦表示,梁振英就任時已按基本法規定,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又指他亦一直嚴格遵守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制度。

聲明重申,梁振英過去已多次向立法會和公眾解釋上述各點,因此認為本屆立法會無須、亦不應就有關事宜,成立專責委員會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