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第104條本質是「政治效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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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11/07 10:27

最後更新: 2016/11/0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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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相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指出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完成誓言。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指出,有少數人人故意曲解基本法和挑戰一國兩制;亦有少數候任立法會議員不理會《基本法》第104條的規定宣誓。

基本法第104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李飛指出,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一部分,法定公職人員必須符合基本法104條,而主張港人自決本質上也是港獨。第104條的本質是「政治效忠的事」,是天經地義。

他說,引發今次立法會宣誓風波,反映香港落實基本法時有漏洞、香港的法定機構沒有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