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繼歡痛症纏身求看中醫不遂尋司法覆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1/10 13:29

最後更新: 2016/11/1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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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王」葉繼歡於96年背部中槍被捕及被判囚36年,自此半身不遂,仍在獄中服刑的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懲教署署長多年來拒絕讓他接受中醫藥治療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要求法庭推翻署長決定。

入稟狀中指,葉繼歡於01年經醫管局西醫診斷後被指西藥已對他再無效用,只能減慢其惡化速度,並建議葉考慮接受中醫藥治療。葉自04年起多次向署方要求接受中醫藥治療,但多年來均遭署方以不同理由拒絕,包括要求葉提供科學證明,以證中醫治療與其現正接受的西醫治療不會產生衝突,以及要求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承諾監督整個治療過程等,署長並於今年6月17日正式拒絕葉的申請。

入稟狀中又指,高永文曾於07年見過診斷葉後亦認同葉應接受中醫藥醫療,惟高與署方經多番商討後,未能就治療安排達成協議,事件最終不了了之。直至前年10月,浸大中醫藥學院副教授張世平博士為葉作出診斷,指出葉的長期腹痛是與其長期使用麻醉藥有關,屬於西藥的副作用,而西藥對葉的功效已達極限,並認為中藥加上針灸有助減輕葉的腹痛及其他症狀。

葉指出懲教署署長錯誤地認為向囚犯提供的醫療其並不包括中醫藥治療,而有關法例只要求署方向囚犯提供西醫藥治療亦屬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故要求法庭推翻署長決定以及其不向囚犯提供中醫藥治療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