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魂黨」再現?男子飲針孔維他朱古力奶不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1/17 17:13

最後更新: 2016/11/18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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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同類紙包飲品展示針孔位置。

針孔紙包飲品迷魂黨再現?一名42歲姓吳男子,昨午(16日)在牛頭角地鐵站7-11便利店,購買一盒250毫升包裝的維他朱古力奶,返回辦公室飲用後出出現暈眩、嘔吐,報警送院,事後發現該朱古力奶盒頂近插飲管位置,有一個小小針孔,恐是沉寂多時的迷魂黨所為,警方接手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

消息稱,事主為一名公司經理,辦公室位於鴻圖道,事後被送到聯合醫院急症室,並無大礙,同日出院,未有詳細化驗報告。據知涉事的為「維他朱古力牛奶」,在7-11便利店購入,本報正向維他及7-11查詢事件。

涉事維他舌古力奶購自牛頭角地鐵站的7-11便利店。(曾秋文攝)

涉事維他朱古力奶盒頂有針孔。

秀茂坪警區刑事總督察鄢曉宇表示,事主經治理後已出院,並無大礙,警方已將涉事的飲品盒,連同事主的尿液和血液樣本,交予化驗,暫未知是否被人「落毒」。

警方現時正向零售商、飲品製造商等調查,案件交由秀茂坪重案組跟進,暫列「求警調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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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員已查驗該便利店內其他飲品,並無發現有問題。至於涉事飲品的針孔位置,處於紙盒頂部摺位之下。鄢曉宇指,暫只接獲一宗案件,相信屬個別事件,相關飲品毋須下架。探員正翻看閉路電視,以了解有可疑人士在便利店下手。

根據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使用毒物令人神志不清,或企圖干犯可公訴罪行,可以判處終生監禁。不同的條文會對應不同的毒品的類別及意圖,相關的刑期由3年到10年不等。

警方呼籲零售商及市民要提高警覺,如有資料提供可致電3661-6245與調查人員聯絡。

秀茂坪警區刑事總督察鄢曉宇以同類紙包飲品,展示針孔位置。(曾秋文攝)

本港利用針孔紙包飲品的「迷魂黨」早於90年代出現,當時以綽號「柳記豪」的前懲教署職員郭育豪為首的匪徒,在便利店的紙包飲品注射迷藥,等有受害人購買該紙包飲品並飲用後頭暈行劫,一年內至少發生20宗同類案件,鬧得滿城風雨,就算郭隨後被捕並獲重囚,在紙包飲品注射迷幻藥的案件仍時有發生。

2001年有一名解款車隊長監守自盜,以落藥的紙包檸檬茶迷暈同僚,企圖劫走1000萬港元錢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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