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資院校每年沒收逾2千萬學生留位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1/23 15:37

最後更新: 2016/11/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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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於2012年2月推出專上課程電子預先報名平台(E-APP),以便申請人報讀聯招以外的專上課程,然而,審計報報指電子報名平台只供自資院校收取申請,而申請人獲多所自資院校提供學額的情況甚為普遍。

為減少浪費學額,自資院校往往收取留位費,並要求學生在開課前繳交課程的首期學費,審計署發現在 2012/13 至 2015/16 學年期間,每年被沒收的留位費和首期學費合計由 2,100 萬元至 2,600 萬元不等。

事實上,教育局在2013年1月提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文件中,承諾研究可否提升電子報名平台,使之成為處理課程報名及取錄學生的統一平台,以及研究平台最終能否與聯招辦法合併。教育局曾表示,兩個系統合併後,學生遞交一份申請便可,無需提交兩份;同時亦可減少聯招辦法與電子報名平台之間及電子報名平台內重複給予學額的機會,從而減少留位費和首期學費被沒收的情況。

惟回應審計署查詢時,教育局告知審計署聯招辦法並非政府系統,而大學聯合招生處亦非政府部門。因此,如欲將電子報名平台與聯招辦法合併,須先獲得大學聯合招生處和自資專上教育界別同意。

教育局已於 2014 年與大學聯合招生處展開討論,並取得招生處同意,由2015/16學年起,獲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SSSDP)的課程學額可通過聯招辦法分配。

政府正檢討有關計劃,待檢討有結果後,才考慮進一步與自資專上教育界別和大學聯合招生處討論將電子報名平台與聯招辦法合併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