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四被告指曾健超是機會主義者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06 16:41 最後更新: 2016/12/06 16:58 分享: 分享: 熱門 林明禎 超市大搜查 破·地獄 名校專區 糖尿病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聖誕好去處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 (經濟日報記者馮漢柱攝) 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早前遭裁定表證成立,辯方今進行結案陳詞。第四被告劉興沛的代表大律師蔡維邦指,曾健超並非可靠的證人,形容他是機會主義者,每當有機會便會說一些針對警方的話,例如他曾供稱只有警察才會使用暴力等。 曾健超早前供稱他於龍和道看見警員向前推進後便逃走,及他於不獲公民黨支持出選立法會後便退黨,事件顯示曾健超為機會主義者,曾拋棄同伴及公民黨,故他作為本案主要證人的證供並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