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四被告指曾健超是機會主義者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06 16:41

最後更新: 2016/12/0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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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馮漢柱攝)

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早前遭裁定表證成立,辯方今進行結案陳詞。第四被告劉興沛的代表大律師蔡維邦指,曾健超並非可靠的證人,形容他是機會主義者,每當有機會便會說一些針對警方的話,例如他曾供稱只有警察才會使用暴力等。

曾健超早前供稱他於龍和道看見警員向前推進後便逃走,及他於不獲公民黨支持出選立法會後便退黨,事件顯示曾健超為機會主義者,曾拋棄同伴及公民黨,故他作為本案主要證人的證供並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