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申撤4議員資格 法官排期明年2月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15 13:01
最後更新: 2016/12/15 13:01
特首梁振英與律政司早前再就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及梁國雄4名議員的宣誓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進行指示聆訊。4名議員均表示已申請法援,要求法庭將本案暫緩以待4人獲得合適時法律意見,政府一方則反對申請,並指本案有逼切性。
法官區慶祥聽罷各方陳詞後,同意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在此大前題下,無論各方均希望本案爭議可獲盡快及合理地處理,而法庭需考慮4人會否有合適機會及時間得到法援或其他法律意見,故最適合的做法是先訂下審期。法官暫將審期訂於明年2月6日至10日中的其中兩日,確實日期將留待各方稍後決定,4名議員需於明年1月19日前將存檔誓章。法官並批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暫時毋須參與本案。
至於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早前向劉小麗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他需於明年1月19日就是否撤回申請作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