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遇襲案兩被告上訴將排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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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12/20 12:30

最後更新: 2016/12/2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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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涉案兩被告於去年8月就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盜竊等罪被判囚19年。其中1名被告葉劍華(40歲),今早就上訴聆訊提訊時,被告去信法庭表示無律師代表,要求法庭暫緩上訴被拒,被告亦表示不會放棄上訴,法官遂將排期進行上訴聆訊,屆時涉案兩名被告將一同進行上訴聆訊。

首席法官今早指被告葉劍華去信法庭稱無律師代表,因找過兩名律師均指沒有上訴理據,遂要求法庭暫緩其上訴申請。惟首席法官指沒有暫緩上訴申請,被告只可繼續申請或放棄上訴,若被告決定不放棄,聆訊則將排期進行。葉表示不會放棄,法官表示將排期聆訊,而上訴聆訊將與同案另一名被告黃志華(40歲)一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