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超收報名費 教育界指現時法定上限偏低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20 13:18
最後更新: 2016/12/20 13:18
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指有幼稚園收取超過3000元報名費,遠超法定上限。本屬幼稚園校長的教育大學幼師校友會主席麥謝巧玲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法例規限的40元報名費,不足以支付報名成本,認為起碼要60元。
她直言,個別幼稚園收取逾3000元報名費太昂貴,批評教育局監管不力,不應輕易批准有盈餘的幼稚園,申請收取多於法例規定的報名費。
麥謝巧玲認為,小朋友入讀幼稚園後,老師如何施教才是教育重點,不應花太多資源來決定甚麼兒童可以入讀,亦不認為國際幼稚園一定比本地幼稚園優勝。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亦認為,法定40元報名費水平偏低,惟幼稚園亦不應以高昂的報名費來牟利;強調教育局有重要把關角色,如連教育局都未能監管幼稚園收取過高報名費,家長便更無助。
他提醒,家長選擇幼稚園時,應該思考有關幼稚園是否真正適合小朋友,不是收費愈高的幼稚園便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