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2021年底起禁為商業目的管有象牙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21 12:47

最後更新: 2016/12/2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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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落實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質易的建議,由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為商業目的管有任何象牙;當局亦擬修例,落實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議案料於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

政府準備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落實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的三步計劃,包括即時禁止進口及再出口現時《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下仍容許的象牙;禁止《公約》前象牙的進口及再出口,並向本地市場的《公約》前象牙施加許可證管制;以及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為商業目的管有任何象牙;但第二及第三步推行的措施不適用於古董象牙。

而所有於本月31日或之後發出、延長有效期、續期或更改的管有許可證,均會於2021年12月30日或之前期滿失效。

當局認為,由於不少象牙貿易商早已進行業務轉型或經營不受《公約》管制的商品,在有適當寬限期的安排下,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相信不會造成大影響。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強調,有關措施向國際社會發出明確訊息,本港決心遏止象牙貿易;當局亦會一併修訂《條例》所訂罰則,包括劃一相關商業及非商業簡易罪行的最高罰則、為循公訴程序定罪的罪行,並另訂一套新罰則,加重最高罰款及監禁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