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敏:Shopping見減價就買 買得幾多?

休閒消費

發布時間: 2016/12/29 17:21

最後更新: 2016/12/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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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聖誕新年,習慣清理衣櫃。年輕時最愛shopping,一去即頓感舒筋活絡、氣血暢通、「有病醫病、無病強身」,結果買下大堆「唔等使」衣物後,還自我解畫:「心情唔靚,買啲嘢𠱁下自己不為過啫」或「完成任務,心情超靚,買樣嘢畀自己慶祝」!

看着那幾堆買回家才識後悔、一季後就過時、衣不稱身、因大減價而意亂情迷,或到頭來要捐出去的衣物,盤算一下花費,發現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就這樣冤枉扔掉,呻笨不已。

經過多年大大小小愚蠢和冤枉錯買後,悟出心得,在此與各位分享:

1. 買衫一定要試上身,勿單憑「睇落個款幾好」或「模特兒着得好靚」就科款,我們俱非模特兒身材,要試上身兼坐低看看衣服有否「走樣」。

2. 對貴價物品,在掙扎該買與否期間勿流連店內,可請店員留起兩三天,人踏出商店,往往發現其實不是非買不可。

3. 不能令自己看上去更漂亮、更容光煥發的服裝,即使再「潮」,不要買。

4. 服飾即使看起來很漂亮,若穿上身(尤其是鞋)不舒服的話,即時放棄,反正買了亦不會常穿。

5. 若要「游說」自己去買某件東西或衣服,即不是很喜歡/很需要,請放棄。

6. 若衣櫃沒可襯托正在考慮購買的服裝,不用硬買,否則購入後又要再買「配套」去襯,名副其實「執個車轆買架車」。

7. 考慮買一件東西的原因,僅因它「減價」/「平」或「抵買」,不買好了。沒「鎖定目標」是很危險的事,見減價就買,買得幾多?

8. 若發現某牌子質料不好(如:洗後嚴重「縮水」),必須列入黑名單,不再購買,別「心軟」。

9. 最後,自己訂下每新買一件衣服就要從衣櫃裏捐一件舊衣(或可每買兩件捐一件)的原則,有input就要有output,否則「有入無出」,衣櫃再大也遲早「消化不良」、囤積垃圾。

原文刊於《經濟日報》(收費閱讀)標題經TOPik 編輯修改,原題為「錯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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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利嘉敏 攻關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