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推薦信獲聘文員 大學生判服務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29 12:40

最後更新: 2016/12/29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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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葉家銘。(經濟日報記者攝)

曾三度應考文憑試方獲港大取錄的男生,今年7月於九龍木球會應徵文員時,訛稱自己曾於律師行擔任事務文員多年,並偽造該律師行的推薦信。男生獲受聘後,木球會向律師行確認後揭發偽造推薦信事件。男生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今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表示被告在九龍木球會工作10天,獲發的約3,900元薪金已全數歸還,裁判官勉勵被告繼續努力學業。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葉家銘(29歲)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有真誠悔意,懇請判處被告非監禁式刑罰,以讓被告繼續就讀學位課程。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有一定程度的嚴重性,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及良好背景,遂接納報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