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CY上任宣誓讀漏「香港」 市民覆核指無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12 12:20
最後更新: 2017/01/12 12:21
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特首梁振英於4年半前作就職宣誓時,漏讀「香港」兩字,涉違反《基本法》104條,要求法庭裁定梁宣誓無效,案件今開審。
代表申請人的大律師伍中彥陳詞時指,接受梁振英宣誓是漏讀「香港」兩字屬無心之失,但根據案例,公職人員作就職宣誓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定要求的形式,而根據人大早前的釋法內容,若宣誓人並非故意違反《基本法》要求,可獲准重新宣誓。伍又表示本案是由釋法引起,故必然超過司法覆核期間,因此要求法官批准延長時限及批出許可。
代表梁振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回應指,無論有否釋法,申請人亦可向梁振英興訟,因此申請人可早於4年半前申請司法覆核,法庭不應批准延長時限。余又指申請人無法指出他因為梁振英的宣誓出錯而蒙受什麼損失,故本訴訟並無合理理據。法官聽罷陳詞後表示押後頒布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