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已離婚續住警宿舍 高級督察否認詐騙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12 15:03

最後更新: 2017/01/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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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承聰

曾被指毆打及恐嚇前女友的高級督察,再次惹上官非。已被停職的高級督察涉及隱瞞已與妻子離婚,繼續居住位於上水的督察宿舍,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劉承聰(47歲)否認一項詐騙罪,案件押後至2月3日預審,期間獲准保釋。

控罪指,被告於2011年2月某日至2011年10月9日,隱瞞自己與高家儀(譯音)已於同年1月27日離婚,企圖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繼續獲准居住於上水紀律部隊已婚宿舍,令自己獲取利益。

根據資料,被告劉承聰於2007年涉襲擊前妻的男性友人,其後獲判無罪。被告於2012年被控毆打前女友,審訊後被判罪成罰款,但前年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脫罪。另被告於2013年涉恐前女友,被裁定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