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公務員申報守則特首不適用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13 12:19

最後更新: 2017/01/13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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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劉焱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出,雖然特首有責任作利益申報,但公務員及政治任命官員的申報守則均不適用於特首,劉同意說法。

劉在控方覆問下指出,廉署人員曾要求她提供曾蔭權於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期間存檔於特首辦的私人行程日誌,但她搜尋過後未有發現。劉又指政府官員需作出利益申報,是為了確保官員以最高標準行事,以確保公眾信心。

劉暫時作供完畢,稍後將需應辯方要求,再進一步搜尋曾蔭權的行程日誌。現時由時任特首副私人秘書、現任民航處副處長蔡傑銘作供。